question-icon 以恋爱名义借钱不还算是诈骗吗,报案后钱能追回来吗?

我和对象恋爱期间,他以各种理由找我借了好几万。现在我们分手了,我找他还钱,他却一直拖着不还。我怀疑他是打着恋爱的幌子骗我钱,这算诈骗吗?如果我去报案,借出去的钱能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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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恋爱诈骗
  • #借款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以恋爱名义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以及报案后钱能否追回来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通俗来讲,就是有人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让别人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把自己的财物交给骗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判断以恋爱名义借钱不还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关键要看行为人在借钱时的主观意图和具体行为表现。如果在恋爱过程中,一方虚构了借款的用途、还款能力等重要事实,或者隐瞒了自己根本没有还款意愿的真相,让另一方信以为真而借出钱财,并且借到钱后就消失不见或者肆意挥霍,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构成诈骗。例如,甲对乙谎称自己家人患重病急需钱治疗,乙出于对甲的感情和同情借给甲一大笔钱,后来发现甲根本没有家人患病这回事,而且甲拿着钱去赌博输光了,那么甲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 然而,如果只是在恋爱期间正常的借款,双方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比如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是借款关系,借款人只是因为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还款,或者是因为双方感情破裂后耍赖不还,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比如,丙和丁恋爱时,丙因生意周转找丁借了钱,写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后来生意失败暂时还不上钱,这种情况就更倾向于民事纠纷。 如果认定为诈骗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钱是否能追回来取决于很多因素。如果公安机关能够及时破案,追回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并且这些钱还没有被挥霍掉,那么受害人就有可能拿回自己的钱。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把钱挥霍一空,或者钱已经被转移到难以追查的地方,那么追回来的难度就会很大。 要是属于民事纠纷,受害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判决后,如果借款人仍然不还钱,受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借款人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总之,遇到以恋爱名义借钱不还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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