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常离职后,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我正常从公司离职了,但是公司没有给我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我担心这会影响我后续找工作或者办理一些社保相关的事务。我想知道按法律规定,公司到底应不应该给我开这个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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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一份重要的书面文件,用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它对劳动者后续的就业、社保关系转移等有着重要意义。 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也就是说,无论是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正常离职的情况,用人单位都有法定义务为劳动者开具该证明。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补开;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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