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责任下误工费也要分三七吗?


在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涉及责任划分的侵权案件中,当责任比例被划分为三七开时,误工费通常也是按照这个比例来分担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少赚的那部分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在三七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那么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对于误工费而言,就是先确定受害人的误工损失金额,然后按照这个责任比例来分担。例如,受害人的误工费经计算为10000元,主要责任方就要承担7000元,次要责任方承担3000元。 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很多地区的司法实践中,机动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更多一点的赔偿责任,但总体上还是会考虑三七责任的划分基础。比如,虽然判定为三七责任,但机动车一方可能要承担80% - 90%的误工费赔偿,这是为了保护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权益。 所以,一般情况下,三七责任下误工费是要按照责任比例来划分的,但具体的赔偿比例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