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救助后低保还有效吗?


要弄清楚申请大病救助后低保是否仍然有效,我们需要先分别了解低保和大病救助这两个概念。 低保,全称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它是国家为了帮助那些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而设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简单来说,如果一个家庭的收入很少,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就可以向政府申请低保,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以保障这个家庭的基本生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大病救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给予的一种补充医疗救助。当家庭成员患了像癌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很重,影响到家庭基本生活时,就可以申请大病救助,来减轻家庭的医疗负担。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通常情况下,申请大病救助并不会直接导致低保资格的丧失。因为这两项救助制度的审核标准和目的是不同的。低保主要是基于家庭的整体收入和财产状况来确定是否符合条件,而大病救助主要是针对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这一情况。只要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仍然符合当地低保的标准,那么低保资格就会继续有效。 不过,在申请大病救助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如果因为获得了大病救助金,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低保的标准,那么低保资格可能会被取消。例如,家庭获得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大病救助金,使得家庭的存款超过了当地规定的低保家庭财产限额,或者家庭的人均收入因为其他临时性的收入而超过了低保标准,这种情况下,低保资格可能会被调整。 当家庭面临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反映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如果确实因为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应该按照规定退出低保。但如果家庭仍然存在较大的困难,即使不符合低保标准,也可以咨询是否还有其他适合的社会救助政策可以申请。同时,民政部门在调整低保资格时,也会遵循严格的程序,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告知当事人理由。 总之,申请大病救助本身不会直接使低保失效,但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影响低保资格。所以,在申请大病救助和享受救助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并按照规定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