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只写了爱人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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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面就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等。在买房这件事上,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哪怕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用双方的工资收入支付了购房款,这种情况下,即便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它也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屋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处分该房屋时,一般需要双方共同决定。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明确该房屋归登记方个人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会按照约定,成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夫妻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某套房子只归写名字的一方,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产权也登记在该子女名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此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判断婚后只写一方名字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房资金的来源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相关的财产约定。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者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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