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有什么问题,这房子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下在《民法典》里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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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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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对于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婚后买房的资金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即便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双方的收入等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所有。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婚后买房的资金来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同时夫妻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即便房子是在婚后购买且只写了这一方的名字,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为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约定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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