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产妇菌血症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老婆生孩子后得了菌血症,我们很担心这是不是医院的责任。我们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产妇菌血症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具体要依据什么来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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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产妇菌血症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先了解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于产妇菌血症,如果是由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在接生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范,导致产妇受到细菌感染引发菌血症,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要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已经按照规定的诊疗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然而由于产妇自身的特殊体质或者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菌血症,那么就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 要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所以,判断产妇菌血症是否为医疗事故,要综合考虑诊疗过程、有无过错以及专业的鉴定结果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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