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补助金的赔偿是否必须要辞职?

我受了工伤,听说有医疗补助金可以拿,但又听说要辞职才能拿到这笔赔偿。我有点犹豫,毕竟现在工作也不好找。我就想问问,拿医疗补助金是不是一定要辞职才行呢?我不想因为这笔钱就失去现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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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补助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补助金是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职工因工伤或者患病等原因,能够获得的用于医疗方面的补偿费用。对于医疗补助金的赔偿是否必须辞职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看。 在工伤赔偿领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意味着在工伤情形下,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通常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这并不是说职工必须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情况也符合条件。 而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领取医疗补助金必须以辞职为前提。比如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并没有提及领取医疗补助金与辞职的必然联系。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医疗补助金的赔偿必须要辞职,具体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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