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病历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吗?
我去医院看病,后来发现病历有被篡改的痕迹。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就想知道篡改病历是不是就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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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篡改病历是否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首先得了解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单单篡改病历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认定为医疗事故。篡改病历是一种严重违反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篡改病历可能会导致无法准确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篡改病历的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损害,并且该损害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同时符合医疗事故的其他构成要件,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要是虽然有篡改病历的情况,但并没有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损害与篡改病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那就不能简单认定为医疗事故。 不过,即便不构成医疗事故,篡改病历这种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若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患者若发现病历被篡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能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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