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为幌子骗取钱财是否算诈骗,会判几年?
我和一个人谈恋爱,期间对方以各种理由找我要钱,累计有好几万了。现在我发现他可能一直在骗我感情,就是为了我的钱。我想知道这种以恋爱为幌子骗钱的行为算诈骗吗?如果算的话,对方会被判几年?
展开


以恋爱为幌子骗取钱财的行为通常是算诈骗的。诈骗在法律上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恋爱关系中,如果一方以虚假的恋爱名义,编造各种理由向另一方索要钱财,并且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这些钱财的故意,那么就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的认定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诈骗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退赃退赔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诈骗的手段恶劣,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等后果,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