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后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我最近在考虑买一套房子,结果发现这套房子处于抵押状态。卖房的人说可以直接签买卖合同,可我心里不踏实,担心合同会无效。我想了解一下,在房子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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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后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如果抵押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不能转让抵押财产,那么抵押人是可以转让的,此时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若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其次,如果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得转让抵押财产,而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签订买卖合同,这种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效力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因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效力待定,如果事后得到抵押权人追认或者抵押人事后解除了抵押,合同可以变为有效。 另外,如果抵押人未告知买受人抵押事项而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般会得到支持,但抵押权人追认转让或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还有,要是抵押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房屋买受人。 总之,抵押后买卖合同的效力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在涉及此类交易时,一定要谨慎核实相关情况,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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