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房屋已抵押的情况进行房屋买卖,这种交易有效吗?
最近在考虑买房,看了一套房子还挺满意的,结果后来偶然得知卖家隐瞒了房子被抵押的情况。我就很疑惑,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房屋买卖到底有没有效啊?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弄清楚这种隐瞒抵押情况的房屋买卖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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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隐瞒房屋被抵押的情况进行房屋买卖,这种交易通常是有效的 。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有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是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而且抵押财产转让后,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意味着,即使房屋处于抵押状态,从法律层面来说,并不必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虽然合同有效,但购房者有着相应的权利保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售房者隐瞒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就属于这种欺诈行为,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购房者选择撤销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售房者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精神,售房者还可能要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这是对购房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让购房者在遇到这种欺诈情况时,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隐瞒房屋被抵押进行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购房者有权利申请撤销并要求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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