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是否有追诉期?
我有个事一直挺困惑的。之前听说有个杀人案件,凶手当时跑了,过了好多年才被发现。我就想知道,杀人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法律上有没有追诉期呢?如果过了很久才抓到凶手,还能追究他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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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杀人是有追诉期的,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追诉期,通俗来讲,就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一旦超过这个期限,通常就不能再追究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杀人这种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是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其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是十五年;而如果是一般情形下的故意杀人,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追诉期通常是二十年。不过,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总之,杀人行为一般有追诉期,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即便过了常规的追诉期,也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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