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挂名法人严重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挂名法人,最近才知道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我很担心自己会受到牵连,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的责任严重吗?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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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挂名法人是否承担严重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真实的交易,却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内容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于挂名法人,如果其并不知晓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并且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没有实际参与决策、管理等活动,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减轻其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免责,因为法人在法律上是公司的代表,需要对公司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挂名法人明知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却不加以制止,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相关行为,那么后果可能会比较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能就包括挂名法人。 此外,一旦公司被查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会对公司进行处罚,可能包括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等。挂名法人所在的公司可能会面临信用受损,影响其正常的经营活动。同时,挂名法人个人的信用记录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在金融贷款、担任其他公司职务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 所以,挂名法人在遇到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证明自己的不知情和未参与,以尽量减轻自己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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