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主客观是否一致?


在探讨过失犯罪主客观是否一致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过失犯罪以及主客观一致原则的基本概念。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行为。而主客观一致原则要求在认定犯罪时,不仅要求犯罪人的行为在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要求犯罪人在主观上具有罪过,即故意或过失,并且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要相互统一。 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来看,在主观上,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例如,护士在给病人注射药物时,由于疏忽没有仔细核对药物的剂量和种类,导致病人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在这个案例中,护士主观上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对病人造成危害。而在客观上,她的行为确实导致了病人受到伤害的结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主观上的疏忽大意和客观上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主客观一致。 对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司机在路况复杂且自己疲劳驾驶的情况下,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但他轻信自己经验丰富能够避免,结果还是发生了事故。主观上,司机有对危害结果的预见,但存在过于自信的心理;客观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危害结果。这种情况下,主观的过于自信和客观的危害结果也是相互关联的,符合主客观一致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也体现了主客观一致的要求。在认定过失犯罪时,必须同时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以及客观上造成的危害结果,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只有主观上的过失,而没有客观上的危害结果发生,或者只有客观上的危害结果,而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都不能认定为过失犯罪。 综上所述,过失犯罪是符合主客观一致原则的。在过失犯罪中,主观方面的过失与客观方面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是认定过失犯罪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