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个一次性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听说有三个一次性赔偿,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我想知道这个赔偿标准是全国统一的,还是各地有差异呢?按照什么来计算赔偿金额?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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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个一次性”赔偿是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下面来分别介绍它们的计算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因工致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的补偿费用。它的计算依据是职工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了不同的标准,通常会结合伤残等级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同样,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也是和伤残等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挂钩。 所以,工伤“三个一次性”赔偿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有全国统一标准,而后两项则由各地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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