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税额是否为销项税额?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对不得抵扣的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关系有点迷糊。不太清楚不得抵扣的税额是不是就等同于销项税额,想弄明白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希望专业人士能给我解释一下。
展开


在税收领域,“不得抵扣”和“销项税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得抵扣的税额并非就是销项税额。 首先来解释一下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你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要向购买方收取的那部分增值税。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而“不得抵扣”则是针对进项税额而言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但并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所以,不得抵扣的税额是那些按照规定不能用来抵减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部分,而不是销项税额本身。二者属于不同的概念,在税收计算和处理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用途。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