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喝死了,没喝酒的人有责任吗


喝酒喝死了,没喝酒的人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责任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首先,咱们来说说什么是侵权责任。简单来讲,就是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给别人造成了损害,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喝酒喝死这种情况,如果没喝酒的人没有实施任何导致喝酒人死亡的过错行为,比如没有劝酒、没有阻止其他人合理照顾醉酒者等,那么通常是不用负责任的。因为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都有一定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喝酒人自己应该对喝酒的风险有一定了解。 然而,如果没喝酒的人存在以下这些过错行为,那就可能要承担责任了: 一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不喝这杯就是不给我面子”等类似的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经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还继续劝其喝酒。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知道对方身体有疾病,像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饮酒,却还是劝对方喝酒,结果导致对方因为喝酒诱发疾病而死亡。 三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当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没喝酒的人有义务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地送回家中。要是没有这么做,导致饮酒者发生意外死亡,那就需要承担责任。 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如果明知喝酒的人要开车,却不加以劝阻,最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喝酒人死亡,没喝酒的人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没喝酒的人是否对喝酒喝死的人承担责任,关键就看是否存在上述这些过错行为。法律这么规定,就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在聚会饮酒时要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相关概念: 侵权责任:就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侵害了别人的民事权益,给别人造成损害后,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强迫性劝酒:通过语言刺激、要挟等方式,迫使别人喝酒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