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加班工资是否违法,应该支付多少加班工资?
我最近总是加班,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发加班工资。我想知道公司这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如果违法,那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拿到多少加班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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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时,向其支付的额外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三种不同情形下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第一种情形是,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长,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简单来说,如果你的正常日工资是100元,正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每小时工资就是12.5元。要是你加班了1小时,那这1小时用人单位就应该给你支付12.5×1.5 = 18.75元的加班工资。第二种情形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比如你在周六加班了一天,用人单位不能给你安排其他时间补休,那就要支付你200元(100×2)的加班工资。第三种情形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像在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假如当天的正常工资是100元,那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你300元(100×3)的加班工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好加班的相关证据,比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证明自己的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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