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不还有罪吗,会怎么判?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后来才发现是高利贷。现在对方一直催我还钱,可利息高得离谱,我实在还不起。我想知道不还这笔高利贷会不会有罪,要是有罪的话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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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就是出借人向借款人收取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法律上,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有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简单来说,超出这个规定利率的部分,法律是不保护的。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高利贷不还,这属于民事纠纷,也就是借钱人和出借人之间的经济矛盾,不会涉及犯罪判刑。借款人只需要偿还合法范围内的本金和利息就行。如果出借人去法院起诉,法院也只会支持合法利率范围内的还款要求。 不过,要是在借贷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那就可能涉及犯罪了。比如,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的手段骗取了高利贷,那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还有,如果出借人在追讨债务时,使用了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借款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这时候出借人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所以,面对高利贷不还的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形来看是否有罪以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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