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短信通知对方算不算肇事逃逸?
最近我开车不小心和别人车撞了,当时因为着急就给对方发了短信告知情况,后来心里一直担心这会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我想知道这种撞车后短信通知对方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肇事逃逸,具体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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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后仅短信通知对方,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从法律概念来讲,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逃逸者通常具有逃避承担法律责任或者救助伤者等义务的故意;客观上,常常表现为逃离事故现场等行为。例如,发生撞车事故后,肇事者为了不承担赔偿责任,驾车迅速离开现场,且不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这就是典型的肇事逃逸。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在撞车后短信通知对方的情形中,如果短信中留下了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且后续也积极配合处理事故,比如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配合交警调查等,那么就很难认定为肇事逃逸。因为这种行为表明当事人并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但如果短信内容虚假,或者留下的联系方式无效,且有逃避处理事故的意图,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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