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一房二卖是否有效?
我买了套房子,签了合同付了钱,后来却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了别人。我很迷茫,不知道这个买卖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我想了解一下房产一房二卖在不同情况下的法律效力,以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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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一房二卖的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如果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也就是两份合同都还没有实际履行,这种情况下,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判定标准。这是基于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来考虑的,先签订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具有优先履行的权利。 如果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由于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基于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和合同的相关规定。物权的变动需要遵循一定的公示原则,而过户登记就是房屋物权变动的重要公示方式。合同的履行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出卖人一房二卖的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些原则。当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出卖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可申请基层组织介入调解;如仍未果,可转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双方已签署仲裁协议或条款,亦可选择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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