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应该如何应对?
我买房子时和卖家签了合同付了钱,后来却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了别人。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该怎么保障,想了解下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在法律上具体有哪些应对办法,怎样才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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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可以参考以下不同情形的应对方法: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房屋未交付** 这种情况下,两份合同都还没有实际履行。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判定标准。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先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在法律上有更优先的权益。例如,甲在1月1日与卖家签订购房合同,乙在1月10日与同一卖家签订购买同一房屋的合同,且两份合同都未办理登记,房屋也未交付,那么甲的合同应优先履行。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交付给哪一方)** 由于房屋的过户登记属于物权变更范畴,根据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以及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比如,甲签订购房合同后办理了过户登记,而乙虽然也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那么房屋所有权归甲。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出卖人此时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行为是无效的。 **三、解决纠纷的途径** 1. **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先尝试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的方式解决纠纷。例如,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房屋的归属或者赔偿问题,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调解**: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基层组织,如社区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调解是一种比较温和的解决方式,由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3. **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等。 4. **仲裁**:如果当事双方已签定了仲裁协议,也可以将纠纷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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