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房二卖应该怎么办?
我买房子时,和卖家签了合同,后来才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了别人。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自己能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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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应对方法,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的行为,这违反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 如果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即两份合同都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判定标准。这是基于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来保障先签订合同的买受人的权益。 若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属于物权变更范畴,依据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以及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由于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从买受人的维权角度来看,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可基于买卖合同向卖家主张违约赔偿。因为在民商领域遵循鼓励交易的原则,买卖合同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不轻易认定为无效,在一房二卖中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亦是如此,所以卖家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是可向卖家主张解除、撤销房产买卖合同,因为一房二卖属于典型的隐瞒欺骗行为;三是如果合同涉嫌违法,比如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况,则可主张合同无效。 总之,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买受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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