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最近在看房的时候,发现有个房子卖家好像在和好几个人谈买卖。我就担心万一我签了合同,卖家又卖给别人,那我们签的这个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啊?我想知道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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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合同的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房屋所有权未作变更登记时,房地产开发商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因此所签订的数份买卖合同只要不具有法定的无效情形,自成立时起生效。也就是说,从合同成立的角度,一般情况下,即使存在一房二卖,这些合同本身可能是有效的。比如,买卖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合同就成立并生效。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合同效力会受到影响。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的,那么办理了手续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有效。 另外,虽然合同可能成立并生效,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自后买卖合同签订时起存在欺诈的情形,后买受人在无法取得房屋时,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且,如果一方最终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且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那么该合同有效,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确认无效,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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