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吗?
我有个民事判决已经生效了,对方一直没履行判决内容。我听说申请执行有期限限制,有人说期限是一年,我不太确定。我想知道申请执行的期限到底是不是一年呢?要是过了期限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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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期限并非固定为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个期间的计算方式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要是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间,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通俗来讲,假如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30天内还钱,那么申请执行期限就从这30天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两年。如果判决规定被告分三期还钱,每期间隔3个月,那么就从最后一期还款期限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算两年的申请执行期。 另外,申请执行的期限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就好比诉讼时效一样,如果在申请执行期限内,发生了一些法定的事由,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申请执行的期限就会重新计算。 如果超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限,法院依然会受理申请,但是被申请人如果对申请执行的期限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超过期限申请执行可能会面临法院不支持执行申请的风险。所以,一旦法律文书生效且对方未履行义务,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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