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谣言,网络平台是否需要担责?


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谣言,网络平台是否担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从不同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网络平台的义务。网络平台在网络信息管理中承担着一定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里的网络运营者就包括网络平台。这意味着网络平台有义务对平台上的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不能任由谣言等违法信息随意传播。 接着,看网络平台在不同阶段的责任情况。如果网络平台知道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发布谣言,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已经知晓谣言存在的情况下,网络平台不及时处理,就要对损害扩大的部分和发布者一起承担责任。 另外,如果网络平台没有及时发现谣言,但在接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仍然不采取措施的,同样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里的“应当知道”,就是指根据网络平台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平台本应发现谣言却没有发现的情况。 但是,如果网络平台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比如设置了完善的信息审核机制、及时处理了被侵权人的通知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平台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网络平台是否对平台上发布的谣言担责,关键在于其是否履行了法定的管理义务,以及在知晓谣言存在后的处理方式。如果网络平台没有履行义务或处理不当,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