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只赔医疗费合理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车辆负全责。现在对方只愿意赔偿医疗费,其他费用都不想管。我因为受伤没法工作,还有车辆也有损坏,这些损失对方不赔感觉很不合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交通事故只赔医疗费到底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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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只赔偿医疗费通常是不合理的。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不仅仅局限于医疗费用。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的范围相关法律概念。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而需要给予的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则是对因事故造成的财物损坏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就明确了赔偿的项目,并不只是医疗费。比如说,护理费是指在伤者需要护理的情况下,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如果伤者因伤住院,生活不能自理,就需要请护工或者家人来照顾,这笔费用就应该由责任方承担。误工费是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假如你原本每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或者休养,无法正常上班,那么这段时间少赚的钱就是误工费,责任方也需要赔偿。另外,对于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你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维修车辆的费用就属于财产损失,责任方同样要负责赔偿。所以,在交通事故中,只赔偿医疗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受害者有权要求责任方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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