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假冒产品是否构成犯罪?


订购假冒产品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假冒产品”的概念。假冒产品通常是指那些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品牌或专利,模仿知名产品的外观、功能等特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品。比如市场上常见的假冒名牌包包、鞋子等。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单纯的订购假冒产品用于自己使用,通常不构成犯罪。这是因为我国刑法主要打击的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而单纯的个人消费订购行为,没有对市场秩序和他人权益造成直接的、严重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一节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其中涉及的罪名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这些罪名的犯罪主体主要是生产者和销售者。 然而,如果订购假冒产品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获利,那就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当订购假冒产品用于销售,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就会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此外,如果订购假冒产品涉及到一些特殊的商品,如假药、劣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即使不是用于销售,也可能构成犯罪。因为这些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法律对其管控更为严格。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是否造成实际危害后果,都构成犯罪。 总之,订购假冒产品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订购的目的、产品的性质以及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