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产继承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继承登记手续,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确定继承方式。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这些特殊情况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接着是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携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要是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就需要其他人出具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然后进行房屋测绘。申请人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后续的产权登记做准备。 再就是申请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资料后,工作人员会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等所有资料审核通过,就会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最后,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递交其他资料。比如涉及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要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就是说,房产作为不动产,要经过合法登记,产权变更才有效。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进行遗产分配的继承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