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加班费是1.5倍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需要在平时加班。我听说平时加班费是工资的1.5倍,想确认下是不是这样的,这关系到我的切身利益,所以想了解清楚法律上对于平时加班费的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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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平时加班费通常是按照工资的1.5倍来计算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加班费”指的是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获得的额外劳动报酬。平时加班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的加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里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就是我们常说的1.5倍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就需要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倍来支付加班费。比如,员工小张正常日工资是200元,其每小时工资就是200÷8 = 25元(假设一天工作8小时),如果他平时加班2小时,那么这2小时的加班费就是25×1.5×2 = 75元。 不过要注意的是,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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