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给婚后孩子出资购房,写一方名下属于父母财产吗?
我结婚后,我父母出资给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我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是我父母的财产,还是算我的呢?以后要是有什么纠纷,法律上会怎么认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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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一方父母给婚后孩子出资购房,写一方名下是否属于父母财产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并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情况一,如果一方父母在出资购房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即便房子是在婚后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父母的财产。比如,父母和子女签订了赠与协议,明确说明此房是赠给子女个人的。 情况二,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形有不同的认定。如果是全额出资,一般会倾向于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会考虑父母出资的情况,给予适当倾斜。 总之,判断房屋是否属于父母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约定以及出资的具体情况。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出资购房时,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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