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被骗是否能构成诈骗?
我和人合伙做生意,结果感觉自己被骗了。投入了不少资金,对方却有很多隐瞒和欺骗行为。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认定为诈骗,想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构成诈骗,该怎么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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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合伙做生意被骗是否构成诈骗,需要从诈骗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来分析。 诈骗,通俗来讲,就是一方通过欺骗的手段,让另一方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去处分自己的财产,从而遭受损失,而实施欺骗的一方则非法获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要认定合伙做生意中的行为构成诈骗,首先得看对方是不是有非法占有你财产的目的。比如,对方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和你合伙做生意,就是想把你的钱骗走自己用,这就可能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要看对方有没有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来骗你,像说有一个很赚钱的项目,实际上根本没有;隐瞒真相就是故意不告诉你一些重要的信息,比如生意存在重大的风险却不跟你说。 再者,你得是因为对方的这些欺骗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然后把钱投进去了。要是你明明知道对方说的可能是假的,还是把钱给了对方,那就很难认定为诈骗。 最后,还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不太一样,一般来说,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才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只是一般的商业纠纷,比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利润分配、经营决策有分歧,那就不构成诈骗,而是可以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比如协商、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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