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私自将病例带出并复印是否违法?
我去医院看病后,想把病例带出去复印一份留作备用,但又担心这样做不合法。我就想知道,患者自己把病例带出医院复印,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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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患者私自将病例带出并复印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病历是关于患者的健康状况、诊断过程、治疗方案等信息的医疗文件,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患者的角度来看,病历涉及到自己的健康隐私,患者有权利了解自己的病情信息。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这说明患者本身是有复印病历的权利的。 然而,关于“私自带出”这一行为,医院通常有其自身的病历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病历是由医院专门保管的,医院有责任确保病历的安全和完整。患者如果想要复印病历,通常需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来进行。比如,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填写复印申请等。如果患者不遵循医院的这些规定,直接将病历带出并复印,虽然不必然构成违法,但可能违反了医院的管理规定。 在实践中,如果患者是为了正常的医疗需求,比如转院治疗、后续复诊等,且在复印后及时归还病历,医院一般也不会追究。但如果患者的行为给医院的病历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例如导致病历丢失、损坏等,医院有权要求患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患者本身有复印病历的合法权利,但应该按照医院的规定来操作。只要是出于合理目的,遵循规定流程,患者复印病历的行为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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