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效力是指什么?
我一直不太理解法的效力到底是什么意思。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说某个法律有效力,某个行为违反了有法律效力的规定,但我就是搞不明白这个效力具体指的是什么。想知道它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能给我说说不?
展开


法的效力,简单来说,就是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它就像是法律的“力量”,规定了法律在哪些方面、什么时间以及对什么人能够产生作用。 从空间效力上看,它指的是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能够发挥作用。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其主权管辖的全部领域内有效,这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延伸意义上的领域,比如驻外使领馆、航行或停泊于境外的船舶和飞机等。像我国的《民法典》,在我国整个国家范围内都是有效的。相关依据为国家主权原则,国家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制定并实施法律。 时间效力则涉及到法律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法律生效时间通常有几种情况,有的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的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才生效。而法律终止生效的情况也多样,可能是新的法律取代了旧的法律,旧法自然失效;也可能是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届满等。关于溯及力,我国一般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但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刑法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法律的时间效力作出了相关规定。 对人的效力是指法适用于哪些人。在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属地主义就是只要在我国领域内,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我国法律;属人主义是指我国公民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受我国法律约束;保护主义则是为了维护我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不论行为人的国籍和所在地域,只要侵害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就适用我国法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