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付违约金是否合法?


在劳动合同中,付违约金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概念。劳动合同违约金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当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与普通民事合同不同,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随意设定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流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公司花费5万元为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员工工作2年后违约离职,那么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为3万元(5万元按5年分摊,每年1万元,未履行的3年则需支付3万元)。 同时,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比如,某科技公司与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在该技术人员离职后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若该技术人员违反协议到竞争公司工作,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不属于上述两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是不合法的。例如,有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离职就需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付违约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是合法的,即涉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情况;但在其他非法定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则不合法。劳动者在遇到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时,应仔细对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