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的定金有效吗
我之前和人有交易往来,当时说好了给对方一笔定金,也确实给了,但后来忙起来一直没签合同。现在有点担心,这没签合同的话,之前给出去的定金还有效吗?很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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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的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首先来解释一下定金合同,它是一种实践性合同,通俗来讲,就是不仅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还得实际交付定金才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但是一方按照约定给了另一方定金,另一方也收下了,那么从交付定金这一刻起,定金合同就成立生效了。 不过,定金的数额有规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比如主合同标的额是100万,那么定金最多只能是20万,超过20万的部分就不能按照定金的规则来处理了。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 举个例子,你想买一套房子,和卖家口头约定先给2万元定金,并且实际支付了,即使还没签购房合同,这个定金合同也是有效的。要是你后来不想买了,卖家有权不退还定金;要是卖家反悔不卖了,那卖家就得返还你4万元。 相关概念: 定金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并且随着主合同的变更、消灭而变更、消灭。 定金罚则:是定金制度的核心,通过对违约方的惩罚,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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