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能否认定为工伤?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平时工作就是在城市里接送乘客。最近开车时不小心受了伤,就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想了解一下认定工伤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是能认定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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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是患职业病的;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况。 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如果和出租车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正常工作时间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时,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比如在接送乘客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等,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但如果能证明和出租车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情形时,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比如工作时间前后在出租车停放场地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等预备性工作时受伤,也可能认定为工伤。 不过,如果是司机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况导致的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是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 相关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视同工伤:虽然不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但出于某些特殊考虑,按照工伤来对待,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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