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搭乘公司货车回老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司机搭乘公司货车回老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得了解什么是工伤。简单来说,工伤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涉及到几个关键要点: 一是“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及实践,对于“上下班途中”,应综合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指出,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以及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等等情形,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如果司机回老家是基于工作安排,比如完成工作后按公司要求回去等候下一步工作通知,且符合工作的常规流程,那么在时间和路线上有可能被认定为处于“上下班途中”。要是回老家完全是个人的探亲、旅游等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就不太可能被认定在“上下班途中”。 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司机不是主要责任方,这就满足了认定工伤的这一条件。 假设司机平常工作时间不固定,完成一次出车任务后,根据公司安排回老家等候工作安排,在搭乘公司货车回老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综合考虑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流程,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司机是在休假期间,未经公司允许私自搭乘货车回老家,途中发生事故,这种情况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