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能否被视为工伤?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前几天拉客途中不小心受伤了。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我和出租车公司签的是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想问问像我这样,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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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是否能视为工伤,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得看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关系。如果司机与出租车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时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肯定是算工伤的。比如在正常拉客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要是司机没有与出租车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个体经营等方式运营,没有工作单位,这种情况下通常不算工伤。不过,如果符合一些特殊情形,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还有患职业病的情况也可认定为工伤。 另外,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从实践角度看,如果能证明与出租车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争取认定工伤。总之,不能简单判断出租车司机受伤一定是或不是工伤,要综合多种因素确定。 相关概念: 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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