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乘客该如何维权?


当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时,乘客有多种维权途径。 首先,乘客乘坐出租车后,就与出租车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意味着,只要不是因为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故意、重大过失,出租车公司对乘客在运输途中的受伤要负责。所以,乘客可以要求出租车公司赔偿 。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存在责任竞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乘客既可以依合同向出租车车主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基于侵权向出租车一方或承担主要责任一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只能选择其一进行主张。 通常来讲,主张违约责任举证相对容易,不需要举证对方有过错,只要证明有违约事实就行。而主张侵权责任不仅要证明对方有过错,还要证明损害事实以及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在赔偿范围上,违约之诉除直接损失外,还可索赔预期可得利益,不过原则上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侵权之诉依法可能只能索赔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直接损失 。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交警认定了事故责任,乘客可以根据责任划分和自身情况选择维权方式。如果出租车公司在事故中无责,但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其仍有把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若没履行该义务就构成违约,乘客可起诉出租车公司违约;若想追究侵权责任,就可以起诉有责任的一方 。 相关概念: 责任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方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责任来主张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