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乘车人该如何获得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乘车人获得赔偿的方式和责任承担主体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乘车人与营运车辆形成客运合同关系的情况** 当乘车人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时,与营运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例如,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因车辆急刹车而受伤,若不是乘客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承运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网约车模式下,出行平台接受乘客订单后向车主派单,车主负责将乘客运送目的地,平台要承担承运人责任。但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范畴,顺风车平台运营商在信息服务过程中若无过失和过错,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且为本车责任的情况** 首先,由购买了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若强制保险赔付后仍有不足,则由购买了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规定进行补充赔偿。若仍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则由肇事者承担剩余赔偿责任。例如,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受伤,医疗费用总计10万元,强制保险赔偿限额为8万元,若车辆投保了商业保险,则由商业保险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剩余的2万元进行赔偿;若未投保商业保险,则由肇事者赔偿这2万元。 **三、赔偿项目** 主要包括医疗费(根据医院对伤害进行必要治疗所需的金额支付)、误工费(有稳定收入的,按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支付)、护理费(受伤时接受护理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未接受护理的,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交通费(按实际需要的费用支付)、住宿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支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