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前段时间遭遇意外获得了一笔人身损害赔偿金,现在我和配偶在财产方面有点矛盾,我想知道这笔赔偿 金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配偶有没有权利来分割这笔钱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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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金是指当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或身体遭受侵害后,侵权方给予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这种赔偿主要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为人身伤害而遭受的损失,比如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人身损害赔偿金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它是基于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赔偿,是对受害人个人身体和健康受损的补偿。这与夫妻共同财产有所不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劳动、经营等所获得的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一规定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归属性质,强调了其与受害人个人的紧密联系,是对受害人个人权益的保护。
从实际意义来看,人身损害赔偿金通常用于受害人的治疗、康复以及后续的生活保障。如果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导致在一些情况下,受害人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例如,当夫妻关系出现问题时,如果将人身损害赔偿金进行分割,可能会使受害人失去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必要资金。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受害人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您这种情况下,您的配偶没有权利分割这笔人身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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