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在医院治疗时身体受到了损害,现在不确定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我想了解一下,人身损害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不算,有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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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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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并不一定就属于医疗事故。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这意味着要构成医疗事故,必须满足几个关键条件。首先,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比如说,只有正规医院里具有行医资格的医生、护士等在医疗活动中造成的损害才可能涉及医疗事故,如果是没有行医资质的人进行所谓的“治疗”导致的人身损害,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了。 其次,必须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例如,医生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手术前的检查,或者护士配错药等情况。 再者,这种违反行为必须是过失造成的,而不是故意的。如果医务人员是故意对患者造成损害,那就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而不是简单的医疗事故了。 最后,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如果只是有违规行为,但并没有对患者的身体造成实际损害,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而人身损害的范围则要广泛得多,它可能是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也可能是由于其他原因,比如交通事故、工伤、他人故意伤害等造成的。所以,当发生人身损害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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