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究竟属于哪个部门管?
我最近和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不太清楚劳动仲裁委员会具体是由哪个部门管理的,想了解一下它的管辖归属,这样心里也更踏实,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辖,但其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具有相对独立性。 从设立背景和目的来看,它是为了有效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而设立的。其设立和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设立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从构成成员来看,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共同组成。劳动行政部门代表通常由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业人员担任,能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和指导;工会代表熟悉劳动者需求,可为劳动者提供帮助;企业方面代表了解企业运营和用工需求,能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和建议。 从管辖相关规定来看,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