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有什么意见?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其工资处理是有明确规定的。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行政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刑事处罚则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这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 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人事部的相关意见,如果是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工资一般是正常发放,但可能会影响其工资的晋升等情况。例如,在警告处分期间,可能会暂停其工资档次的晋升。如果是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工资会相应地进行调整。以降级为例,会降低其工资级别,工资待遇也会随之下降。 而对于受到刑事处罚的工作人员,情况则更为严重。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发给适当的生活费。缓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确定的职务、岗位重新确定。若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同样按照新的职务和岗位来确定工资。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其目的在于维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也是对工作人员行为的一种约束和规范,促使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这样的工资处理方式,既体现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也给予了受处罚人员一定的机会重新回归工作岗位,发挥自身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