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招聘员工并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我自己想招聘一些人来做事,是以我个人名义去招的。现在就想知道,我以个人名义招聘员工后,给他们交社保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合不合法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担心操作不当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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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以个人名义招聘员工并为其缴纳社保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下面从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规定两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从劳动关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里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无法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组织性和稳定性,个人不具备这样的特征。 再看社保缴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于个人不是适格的用人单位,也就无法以用人单位的身份为招聘的人员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保。不过,个人可以通过注册个体工商户等合法的用人单位形式,然后以该主体名义招聘员工并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样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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