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是先缴纳再返还吗?


个税是否先缴纳再返还,需要分情况来看。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税的缴纳机制。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情况下,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会按照税法规定,先从员工工资里代扣代缴个税,然后将税款缴纳给税务机关。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单位有义务帮员工代扣代缴个税。 接下来,说一说个税返还的情况。个税存在先缴纳再返还的情况,这主要通过年度汇算来实现。年度汇算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汇总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4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已预缴税额。当计算结果为负数时,就会产生退税,也就是先缴纳的个税会返还给纳税人。比如,纳税人在年度中间有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未及时申报扣除的项目,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在年度汇算时补充扣除后,就可能会出现退税的情况。另外,如果纳税人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也会产生退税。但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则需要补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