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毒是否属于犯罪预备?
我跟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买了毒药想报复对方,但还没行动就冷静下来了。我想知道我这种已经准备好毒药但没实施下毒的情况,算犯罪预备吗?会被怎么处理呢?
展开


在探讨下毒是否属于犯罪预备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在正式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做了一些准备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下毒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只是单纯有下毒的想法,而没有任何实际行动,那通常不构成犯罪预备。但要是已经开始为下毒做准备,比如去购买毒药、准备盛放毒药的容器、勘察下毒的地点等,这些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预备。 举例来说,甲因为与乙有矛盾,于是去药店购买了毒药,打算找机会给乙喝下,在还没实施下毒行为时就被发现了,甲购买毒药的行为就属于为下毒犯罪准备工具,是犯罪预备。 再比如,丙想毒害丁,提前去丁经常光顾的餐厅,了解丁的用餐习惯和座位位置,为下毒创造条件,这种行为也属于犯罪预备。 不过,如果下毒者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意图,并且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总之,下毒是否属于犯罪预备,关键在于是否实施了为下毒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对于犯罪预备的处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犯罪的性质、预备行为的程度等,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