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给我买的房属于个人财产吗,怎么算?
我结婚后,父母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它算不算是我的个人财产。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婚后父母给买的房该怎么判定归属,是有什么具体的算法或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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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有关于房屋归属的明确约定,那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房子的归属。比如父母和子女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这个房子只赠与子女一方,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约定房子只归一方,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是一方父母全资购买,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小明结婚后,小明的父母拿出全部积蓄为小明买了一套房,并且房子登记在小明名下,那么这套房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小明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分割时会考虑出资情况等因素。比如,小张结婚后,小张的父母付了房子的首付,小张和其配偶共同还房贷,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在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首付的出资、还贷情况等因素来进行分割。 所以,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归属要结合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约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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